全校各单位:
鉴于学校部分机构设置和干部任职岗位发生变更,为便于工作联系,学校决定进一步校对完善《武汉大学电话号码簿》基本信息,请各单位在前期提供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6月下发的《武汉大学电话号码簿(校对稿)》,再次校对、补充和完善相关信息。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电话号码簿中采录的单位内设机构通讯信息,原则上以学校组织部正式发文确认内设机构为准。确因工作需要,由部门和单位自设的内部机构,电话号码簿中不称“××办公室”,一般称作“××工作”,如“本科教学工作”,不称“本科教学办公室”。
二、电话号码簿中采录的单位干部通讯信息,原则上只采录学校正式发文任命的内设机构副主任及以上干部的通讯信息。少数由学校授权自设内部机构的单位,只采录其单位负责人及内部机构负责人的通讯信息。
三、电话号码簿中采录的科研机构通讯信息,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机构管理的意见》(武大党字〔2013〕57号)有关规定,原则上以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界定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为准。其它科研机构的通讯信息,编入所在院系或依托单位中。
四、对于近期部分机构和干部调整的异动信息,请各单位按规定格式(见附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由单位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武汉大学电话号码簿(校对稿)》一起,于2014年4月30日前送交学校后勤集团通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素君
联系电话:68755112
电子邮箱:373512691@qq.com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