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季安全用水用电的工作提示-武汉大学
关于冬季安全用水用电的工作提示

全校各单位及相关用户:

冬季是水电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保障师生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就安全用水用电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1.各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单位供电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可靠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2.各单位新增大功率用电设备时,须报后勤保障部水电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启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电。凡涉及水电改造工程的,须报后勤保障部水电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学生宿舍严禁将照明供电电源与空调供电电源混用或串接,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

5.用户如发现电器或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响、气味、冒烟、火光等异常状况,应及时断开电源,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

6.用户外出时,应随手关闭电器、断开电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7.用户不得在配电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及其它杂物。

二、做好用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

各单位应提前做好管理范围内供水管道、屋顶水箱等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冬季正常供水。

水电故障报修电话:68770677

后勤保障部

2021年12月24日


发布单位: 后勤保障部

发布日期: 202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