讣告-武汉大学
讣告

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法学会“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湖北省“荆楚社科名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李龙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12月2日15时45分在武汉逝世,享年83岁。

李龙先生于1937年1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祁阳县。1950年参军入伍。1954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在历经坎坷、饱受磨难二十余年后,于1980年就职于原黄石师范学院(现湖北师范大学)政教系,后任政教系主任。1982年加入九三学社。1988年就职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9年被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6年任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名誉院长。2000年受聘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2004年被遴选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李龙先生毕生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曾兼任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审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专家和湖北省政协委员等职。李龙先生焚膏继晷,笔耕不辍。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出版专著、教材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各类项目10余项。获国家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国家教委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湖北省人民政府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

李龙先生是当代中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理学的重要奠基人。他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法理学学科体系构建、宪法基础理论、人权理论与实践等领域做出了众多重大原创性贡献。1995年,由他任执行总主编的《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出版,首次系统阐明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内容,堪称人权研究的经典作品。2004年,他率先在法学领域提出人本法律观的概念,出版了《人本法律观研究》。他在中国法学界还率先实现了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创设了宪法基础理论这一博士点研究方向。他撰写的《宪法基础理论》《西方宪法思想史》等著作,开宪法法理学之先河,赢得学界赞誉和国家表彰。他在法治理论体系和法理学学科体系的建设中做出了重大贡献。1992年,他参与编写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新《法理学》教材,首次将传统的纵向写作改为横向体例,实现了形式和内容的双重创新,对我国的法理学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6年,他提出将法理学学科体系分为“五论”,2003年又将“五论”发展为“六论”,使法理学学科体系得以成型并日趋完善。他主持的“法理学”也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网络资源共享课程。近年来,他又著成《中国法理学发展史》一书,构建起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宏大图景,是我国新时代法理学研究重要的学术文献。

李龙先生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先行者。早在20世纪90年代,他就明确指出,培养现代化的法学人才,必须转变法学教育观,探求素质教育。1997年,他发表《论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一文,受到原国家教委的高度重视。其后,他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未来”重大课题的总召集人,提出设置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并且确定14门法学本科核心课程的方案。该方案被教育部采纳推行全国,并于2001年获得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他呕心沥血,致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境界的法律人才,“桃李满天下”,弟子中有的担任党和国家有关部门重要领导职务,有的成为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多人担任我国著名高校校长和法学院院长。他时刻不忘培育新人、奖掖后学,2017年率弟子发起成立“武汉大学李龙基金会”。与此同时,他致力推动中国法学对外交流与合作,曾出席世界法律大会,出访美国、阿根廷、智利和法国等国,多部著作被哈佛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等收藏。

李龙先生是中国法治道路的实践者,中国法治建设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早在20世纪50年代,他就积极参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重要文章。曾先后应有关部门的邀请参与“八二宪法”及其后续的三次修改讨论,提出许多极富见地的立宪、修宪意见。1995至2000年,担任湖北省法律顾问组组长。20世纪80年代,他成为一名兼职律师,后又参与珞珈律师事务所的创建并任律所主任,筹备和组建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并任院长。他曾先后承办许多大案要案,为许多犯罪嫌疑人作了成功的无罪辩护,“先后从黄泉路上拽回了14条人命”,被誉为侠客律师、侠义教授。同时,他也是最早探索公益法律发展的学者之一,在他的带领和引导下,武汉大学先后创设了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人权研究院等平台。

李龙先生自20世纪50年代与武汉大学结缘,后又于武汉大学执教半个多世纪,作为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发展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向我们诠释了一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的历史担当。“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怀着对国家发展与民族命运的深情厚意与神圣使命,李龙先生将一生都奉献给了所钟爱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研究中国问题,写中国文章”,始终为推进中国的法治进程而不懈努力。其人其学,将是我们后辈学人努力奋斗的不竭动力。

李龙先生的一生,是为中国法学发展殚精竭虑的一生,是为法学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李龙先生的精神风范,是对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最好的诠释和集中体现。李龙先生的逝世是我国法学界,也是武汉大学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和弘扬李龙先生的优秀品格和崇高精神,为把武汉大学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李龙先生千古!

武汉大学李龙先生治丧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遵照李龙先生生前意愿,丧事从简,家庭不设灵堂。网上纪念堂:http://law.whu.edu.cn/ctdnllxs.htm

李龙先生遗体告别仪式定于12月8日(周二)上午8:30在武昌殡仪馆天元厅举行。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亲朋好友请于12月8日(周二)上午7:30在武汉大学离退休工作处门口乘车或自行前往。

联系人:

王浩,027-68756607,15926360555,37722361@qq.com

冯敏,027-68752839,18986235156,fengm_1104@whu.edu.cn

樊杰,027-68756607,18071536841,51255937@qq.com


发布单位: 武汉大学李龙先生治丧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