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

近期社会面上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暑假在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在放假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同时,要开展以防溺水、防电诈、防火灾、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全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深入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研判安全风险,查找安全隐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信息中心、校医院、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单位,要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实训基地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电气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闭环管理、及时整改。

三、落实高风险部位和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供电、供水、供气和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等部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部位,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有关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谁的项目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尤其要严格遵守动火、电(气)焊(割)等施工的报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防护。

五、切实加强家属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隐患排查工作。后勤保障部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加强对校内居民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小火亡人”事故。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教育、检查巡查工作,做好对独居、高龄老人的关爱和相应安全提示工作,组织消防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发动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储物间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活动。物业公司要对消防安全出口、楼道及房屋周边堆放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整治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以及其他违章用电现象。

六、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生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学生辅导员的作用,要将假期留校学生名单及所居住的宿舍号码报相关学生宿舍管理单位和相应的保卫分部。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教育提醒学生遵守学生宿舍和实验室防火安全有关规定,不到江、湖等处游泳。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会同学生培养单位,对学生在学生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对电动车电瓶充电等消防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

学生离校时应主动向所在楼栋的宿舍管理人员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应对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对无人居住的学生宿舍要及时切断电源,切实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留校学生外出要将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或同学。

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相关组织单位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七、加强值班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做到“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遇突发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八、各单位应在2023年7月14日前将暑假期间值班安排,报送所在校区的保卫分部。

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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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保卫部

发布日期: 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