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军运会期间校园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的通知-武汉大学
关于加强军运会期间校园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及驻校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7号下称决定)的精神,现将军运会期间校园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民用小型航空器(具有飞行高度1000米、飞行速度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全部或部分特征的航空器具)。空飘物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

二、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军运会期间(9月26日-10月31日)除《决定》规定的用途外,禁止在校园内施放任何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三、在军运会期间,各部门、单位应将小型航空器进行封存,并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师生员工。

珞珈山派出所 武大保卫部

2019年10月17日


发布单位: 保卫部

发布日期: 2019-10-18